2012-06-01 16:18:43 作者:文/图 王正华 来源:《云南民族》2012第4期
编者按:
《凤凰周刊》2012年第9期封面文章《大陆民族识别问题检讨》中称:“2月13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载了《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一文。开篇即以前苏联和南斯拉夫解体的教训为由,展开对中国民族问题的探讨。在官方理论平台上,明确建议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推行各民族学生混校。”此前,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五期发表了《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作者是资深学者。全国多家媒体转载。由于作者政治及社会地位高,名气大,他们发表的言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一般读者往往会把他们个人的观点,误认为是国家调整、改变民族政策发出的信号,从而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造成一定程度的思想、理论混乱。
特别令人不解的是,《凤凰周刊》在《中国部分未定民族清单》中,居然把云南尊重民族意愿,早已明确族属名称并经国家民委批准过的克木人、莽人、老品人、八甲人(他们分别属于布朗族、傣族)等列出来,是极其不严肃、不应该、不尊重客观事实的误导。
本刊同时发表云南学界的《云南民族理论界专家学者批驳怀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言论》和《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评<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两篇文章,表述不同看法,以达到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届五次会议对云南各族代表提出的“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要求。
3月16日,云南民族理论界10余位专家学者举行座谈会。多位学者发言,对当前出现的怀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言论进行了批驳。
《学习时报》发表的《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下文简称《思考》)中提出的“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等观点成为与会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
云南民族大学教授、省民族研究所原党委书记赵学先(景颇族)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思考》作者引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等事例,否定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所谓“取消居民身份证中‘民族’一栏,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等观点,严重违反党的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与政策。他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的实践,有效地保障了少数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地位,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巩固了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充分调动了各族人民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对《思考》中提出的主张取消语言文字政策、反对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政策等观点进行了有力批驳。其中对“取消居民身份证中‘民族’一栏”的观点,赵教授认为这实际上就是“去民族化”,其实质是“去政治化”,否定中国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地位。
郭大烈(纳西族)研究员在发言中对当前出现涉及民族问题的一些文章背景进行了分析。他介绍说《新华文摘》2011年第24期转载的胡鞍钢、胡联合《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以及《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学习时报》)出现在“两会”前,刊物级别高,作者身份特殊,文章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其中否定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观点十分荒谬,与党的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与政策相悖,不利于我国民族团结和繁荣发展。
云南民族大学教授、民族理论教研室主任何叔涛(白族)教授的发言中对“族群”、“国族”和“民族”、“国家”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族群”不等于“民族”。中国56个民族长期生于斯,长于斯,无论在政治层面,还是在文化层面,试图用“族群”取代“民族”,都不符合中国国情,不符合中国各民族实际。对《思考》中提出的所谓“取消居民身份证中‘民族’一栏”的观点,何教授认为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这与历史上试图构建“国族”及强迫同化一脉相承。现行中国56个民族是法定民族成分,取消民族的法定成分,实际上是对我国《宪法》相关条文的公开否定。何教授认为在民族问题上“去民族化”、“去政治化”的观点,纯属个人的民族偏见和对少数民族的不信任。何教授最后强调,民族理论研究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之精髓,只有这样,才能清晰地观察日益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王德强(藏族)研究员认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民族问题仍然是热点、敏感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领域。民族问题研究是云南民族理论界的一大优势。他认为民族理论界应加大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实证研究,用中国推行民族政策取得的成绩,批驳一切否定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否定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错误言论。
云南民族大学教授、科技处长李若青(女,彝族)教授认为,当前相关刊物发表的涉及民族理论与政策的一些文章,淡化民族差异和民族特征,主张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否定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否定党和国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极端错误的言论。李教授认为,从《思考》作者的身份看,文章中出现与民族团结、民族发展相悖的观点,令人疑惑。李教授强调,当前和今后,民族理论界只有不断提高和创新理论水平,才能更好地宣传和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有效地反击一切有悖于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错误言论,为中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云南民族大学傈僳学研究中心主任鲁建彪(傈僳族)教授认为,中国现行民族政策已载入《宪法》,在未修改我国现行《宪法》之前,任何试图改变或调整民族政策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所谓“第二代民族政策”,其实质是全盘否定党的民族政策。
毕跃光博士认为,学术界有许多非主流学者论及民族问题的文章,有的虽然具有煽动性,但往往因作者身份原因,还能在重要刊物发表,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上发表的《思考》正好说明了这点。
参加座谈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任何否定现行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否定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的观点都是荒谬而有害的,不利于我国民族团结,不利于我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共同”的目标。
(作者系拉祜族,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