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 13:52:26 来源:《中国民族报》2011年12月30日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上的执政者对不同民族的主要政策是承认“中国五方之民各有性也”,需要“能其志达其欲”,所以主张“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这实际上就是树信去疑,团结包容,相互给吃“定心丸”。新中国强调“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同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这个道理。
当今中国无人不知国家需要创新转型,也无人不晓创新转型的目标是通过改革来实现科学发展,使中国增强国际话语权,使中华文化更有国际影响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因此强调要推动文化创新和建设,刘云山同志因此讲中国要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
今日中国最应防止少数人把民族关系搞混乱,当今中国学界的一种不好的表现就是浮躁。民族研究领域里的这种浮躁就表现为总有些精英学人吃准了“站着说话不腰疼”和“言者无罪”的好处,因而总在不尊重、不学习、不理解、不承认历史国情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基于私衷浅见怂恿国家顺风扬土,推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治理框架,另起炉灶,主张对少数民族“去信树敌”来挑战中国本来就很稀缺的共和宪政和诚信底线。
《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原刊于《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两位作者是清华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这篇文章公开主张中国实施他们倡导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其目标就是搞民族关系“大跃进”。且不论此文的语病以及参考文献使用的随意,现在我们只看它的背景和盲点:
第一是背景。如果与此前类似的一些文章所阐述的主张并置阅读,就能看出3个趋势:一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中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这有助于本领域脱敏脱冷僻,实现公开化和正常化;二是越来越多的学科参与民族研究,说明这个领域不仅精深博大,而且有着重大的政治经济权益纠结;三是主流学者仍然不肯把民族文化多样性和民族认同意识当成中国的正面资产,仍然要把它当成国家的负资产来处理。在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经过后现代反思,都把文化多元主义当成建构国民认同之本的背景下,他们这种落伍见识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中国的学界政界精英都是国民教育的精品。但这个体制和内容却是21世纪的东方摹写19世纪西方现代化的产物,所以他们才跟20世纪初的西方精英一样不知道如何欣赏民族文化多样性,总想用“加强一体化”的名义在少数民族身上做“社会工程”,讲些莫须有的“国家分裂危险”,进而发出一些大而无当的“必须要…、一定要…、一是要…、二是要…”之类的呓语。这篇文章的要害是在国民中全面地“去信树敌”,即把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国民当成敌对势力,进而把“大开发”中的西部变成理所当然的维稳战场。一些精英这种“只问利害不问是非”,责备受害者的做法会给中国民族关系带来什么后果?答案只能是加剧囚徒困境和公地治理悲剧!
中国早已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保持和促进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构建良好民族关系的政策法规体系。其目标之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三是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其基本制度始终是在共和宪政的体制保障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只是因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官员不谙国情事理,总是想在民族地区“建功立业”,一些企业为富不仁,总是想用不正当手段在西部从少数民族手里攫取资源,因而才感到中国所剩无多的地方居民权益,即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承认和实行的自治制度碍手碍脚,因而才拿出民国时期的“变天账”来向国家卖“后悔药”,甚至不惜编造和曲解一些西方国家的民族政策。例如,他们明知道美国乃至整个西方针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法规在过去60年里经历了从“排斥”到“熔炉”又到“拼盘”、“萨拉盘”或“马赛克”3阶段演进,却睁着眼睛说全球各国的主要治理范式就是“大熔炉”与“大拼盘”两个选择。他们明知道中国上世纪50年代制定的“民族平等加区域自治”的政策在国际上具有领先性,却主张返回已被所有发达国家唾弃的“大熔炉”。他们从来不问新疆、西藏为什么能和平解放,只是一心要通过折腾“第一代”来达到撕毁和废除国家宪法条文的目标。
他们截取胡锦涛同志倡导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段讲话,却置胡锦涛同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执政党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中国政治优势不容削弱的“三个不容”置若罔闻。这“三个不容”虽然听起来是取守势,但体现的却是党和国家给国民吃定心丸和“树信去疑”的决心,因而也符合《晏子春秋》所讲“星之昭昭不如月之翳翳,小道之行不如大道之废,君子之过贤于小人之是”的道理。
本文无力全面分析《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一文的败笔和败德之处。只想说的是,政策法规的生命力不在“代际排他”,而在与时俱进充实完善! |